先父在民國72年夏天往生,距今已經整整24個年頭了。當年我還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先父臨終那個早上,在台大加護病房病床前,篤信日蓮宗的高中同學蔣彩萍曾誦唸了20分鐘的法華經經名,我則在旁邊默誦觀世音菩薩的聖號。當時滿天神佛上帝阿拉,能唸的能求的,全部都求了,許了很多的願,還是無法挽回父親的命運。



父親的後事交給葬儀社處理,全部採用道教的做法,只有我們自己主導的頭七,是在善導寺做的,後來週年的祭祀也在善導寺辦理,坦白說除了善導寺,也不知道還有哪裡可以超渡先人。先後兩次進行的超渡儀式,不太記得是4位還是6位師父在大殿誦經,而所有的親友就坐在後面嗑瓜子喝茶聊大天講是非,讓我非常不能接受,我不知道這樣的祭祀或追思有什麼意義,對佛教完全不能認同。



74年夏天我辭了工作,搬到妹妹北投家中讀書,準備參加年底的特考。那一段時間鄰居的伯母帶著媽媽到普門寺參加一些活動。某天在討論要替爸爸做忌日時,媽說普門寺7月有個焰口法會,我們改在普門寺超渡,不去善導寺了,家人當然都沒有意見。



到了法會的那一天,在普門寺電梯裡碰到主法的大和尚上慧下明法師,我問他說不曉得法會要做些什麼?我們第一次來完全不懂。師父說沒關係,跟著大家做就好。第一次的接觸,不論是法會的莊嚴、經文的典雅,梵唄的美妙,都讓我深受震撼,我開始覺得這個「佛教」是真的有點東西。


以後的數年,我推薦了所有有佛事需求的朋友參加普門寺7月的焰口法會,一干參加過焰口法會的同事朋友,後來也陸續走上學佛的路途。承當時焰口法會主法三大師之一的上慧下德法師的接引,我皈依了佛門,成為世尊的弟子。


最初幾年參加焰口法會時,一票朋友們每年都是三五人結集起來,各自到普門寺報名,因為老同事金世光的辦公室就在普門寺的附近,我央求她替大家做點公眾服務,由他彙齊參加的人數,統一向普門寺報名,這件事也就因此成了阿光的例行工作,他把普門寺的報名表,做成了電腦檔案,每年到了時間就主動聯繫要參加法會的人,包含參加的人員,參加的功德項目,都做成了電腦檔案。


到去年為止,參加普門寺的焰口法會已經22年了,4年前阿光打電話給我說,普門寺的師父說累劫冤親債主的牌位,只能列一個名字,我有些列名兩個人的超薦牌位要修改。我跟阿光說你幫我跟師父解釋,我那些兩個人名字的牌位都是夫妻,是常住的師父說夫妻可以一起超薦的,以往這麼多年都是如此,你也是知道的,為什麼現在不行了?


阿光後來回復我說,師父說以往我們寫兩個名字的,師父都是另外再加寫一個牌位。我回應他這樣就不對了,我們從前都有去看牌位,有時名字錯了還曾經請寫牌位的師姐修改,好像不是這樣子的呀?至於阿光後來怎麼處理的,我也沒有再去了解。


去年7月,我告訴阿光要參加法會的名單等整理好之後再給他,阿光回答我師父說冤親債主牌位一人只能寫一個名字,夫妻也一樣,我說那我自己去報名,把事情弄清楚。在報名的時候,我仍然依循以往夫妻同列一個牌位超薦的模式,也順利地報好名,參加了法會。


今年阿光打電話提醒我參加普門寺的焰口法會,我跟他說我還是自己去報名好了,把阿光給我的電腦檔案叫出來,只修改了參加的時間和報名的日期,列印好87日下班後持往普門寺辦報名的事情。受理的師姐看到我的報名單,齋主牌位列了何氏、龔氏兩姓祖先,詢問旁邊的一位師父,師父回答她寫在一行就可以,我也搞不清楚,寫在一行是什麼意思?跟我過去22年的寫法有什麼不同?


心裡還在疑惑,師姐又看到了累劫冤親債主的超薦小牌位上列了兩個名字,告訴我說一個牌位只能寫一個名字。我就指給他看,寫兩個名字的都是夫妻,另外不是夫妻的人就是一個名字一個牌位,夫妻可以寫在一起,這也是師父以往教導我們的,從22年前慈容法師當住持的時候,就是這樣處理了,一直到去年我都是這樣做的,為什麼現在不行了,我能不能了解一下?


師姐把剛才那位說「寫在一行就可以的」師父再找來,我又跟他複述了一遍我的疑問。


師父回答說:「冤親債主一定要一人寫一個牌位,否則沒有功德。」


我問:「師父,您的意思是以往我們這麼多年來參加法會,都是白做的,沒有意義?那為什麼從前師父要教我們這樣做呢?不是師父教的,我們自己也不會做啊?」


代誌大條了,這麼多年來,我推薦了多少人來參加普門寺的法會,都是把夫妻寫在一個牌位上的,以往掛過的牌位,不但有夫妻共同消災,共同超薦累劫冤親債主的情況,有時在辦公室頻頻發生狀況,或者朋友們公司經營不順利,甚至在我們旅行團出遊的時候,都依照師父們過去的指導,在寺院舉辦法會時掛上全體同仁,全體團員等等具名的消災牌位和累劫冤親債主的超薦牌位,從來沒有被寺院或道場拒絕過。依照這位師父的說法,統統沒有功德,那我豈不是罪業深重,如何跟過去這麼多年以來,因為我的建議,而去參加法會的朋友們交待?這還真是顛覆了我這20多年來的信仰和認知。


師父回答說:「我找另外一個法務師父來跟你說。」


過了一會兒,一位滿臉不高興的師父從門外進來說:「有什麼問題?」


我把問題再複述了一遍,跟他說剛才那位我不知道「上下」(即法號)的師父說如何如何,此時那位我不知道「上下」的法師在旁邊插口說:「你不需要知道。」


前來解說的法師聽了我的問題,回答說:「累劫冤親債主的牌位,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我從前在分別院時都是如此。」


我回應:「我參加普門寺的焰口法會22年了,當年也是師父教我們夫妻可以寫在一個牌位上,已經做了這麼多年,現在突然說不可以,沒有功德,我想要弄清楚為什麼?」


師父不耐煩的回答:「我舉一個例子來說好了,你從小到大,也過了很多年,總要有成長啊?從前做的事情,現在有很多都不會做了。」
(OS
:聽不懂,這是什麼跟什麼啊?!)


我再問:「我去年也是這樣報名的?」


師父:「你把去年的號碼牌拿給我看,我去查。」


我說:「師父,法會做完了,我們不會留著那個號碼牌,我怎麼可能知道師父今天要看,我得把他留著?」


師父:「每一個人的累劫冤親債主都不一樣,雖然是夫妻也是不一樣的,夫妻共同的冤親債主,只有一部份很小的交集,既然要超渡為什麼不超渡大的,只超渡這一小部分?」
OS:要超渡誰,不是由信徒自己決定的嗎?)


師父:「我在普門寺10年了,從來都是這樣的,累劫冤親債主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我回應:「我自己也是學佛的人,不會來騙師父。」這個時候我靈光一閃,想到金世光。「從前我報名都是透過金世光來辦,只有去年我是自己來報的,你可以問他,以往是不是夫妻一起報名。」


師父:「那我打電話給金世光。」他走進裡面的辦公室,過了半天走出來,拿著一支無線電話遞給我:「金世光在線上,你自己跟他說。」


我問阿光:「我們以往報冤親債主,夫妻是不是可以寫在一個牌位上?」


阿光在電話裡說:「最早是這樣,後來師父說我們只寫一個牌位,可是他們都會另外幫我們再加寫一個。」


我說:「這是一個說法,但我好像也沒有看到是這樣的狀況。現在只想要你確定一點,我們以往報冤親債主,夫妻是不是可以寫在一個牌位上?」


阿光在電話裡回答說:「是。」


我說:「那現在麻煩你跟師父說。」我把電話遞給師父。


師父跟阿光講完話走過來,我說:「師父,你看這些夫妻都是我的兄弟姐妹,不是夫妻的,就是一個名字寫一個牌位。我的這些兄弟姐妹沒有一個人信佛教,是因為我自己信了佛,要他們也來結個佛緣,所以功德款要他們自己付,要讓他們起個心。以往夫妻都是一起做,今年我回去說不可以一起做了,要分開做,他們一定會問為什麼?談這些事情,他們一定會說你們佛教如何如何?我鼓勵他們來超渡冤親債主,卻不想因為這樣,讓他們造口業謗佛。是不是請師父今年仍然照往例處理,我明年就不會再找他們來超渡了?」


師父:「這不是結佛緣,這是替你們自己消災解難。」


我:「?????」
(OS:聽不懂。焰口法會不是超渡六道眾生的法會?不信佛教的人參加佛教舉辦的法會,不是結佛緣,難道是花錢來做交易?不信佛教的人根本沒有累劫冤親債主的觀念,又有何消災解難的交易可言?)


師父:「只有在水陸法會功德很大的情況下,內壇的齋主或懺主超薦累劫冤親債主才可以很多人寫在一個牌位上,像焰口這樣小法會,都不可以,不管功德金是多少,500020001500都是一人寫一個牌位。只有在夫妻問題很嚴重的情況下,已經快要離婚了,才會准許夫妻兩個人共同立一個累劫冤親債主的牌位。」
(OS:經典上說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各種的法會不都是各有其功德性的嗎?為什麼要因為法會的大小來區分累劫冤親債主牌位的寫法?看來夫妻可不可以共同超薦累劫冤親債主,也不是絕對的,而是由師父看情況來決定的。)


我再要求師父:「因為回去要跟兄弟姐妹解說,從前可以現在不可以,這樣的說法,他們一定不能接受,言語之間免不了會造口業謗佛,這不是我要求他們來參加法會的初衷,是不是今年仍然維持以往的報名方式,明年我不會再找他們來做,也就不會再有這個問題了?」


師父沒有回應,自己走回辦公室,我在櫃檯繼續等看怎麼處理。其實限制超薦累劫冤親債主只能一人具名,也不是不可以,很多道場是這樣規定的,信徒要不要參加,由信徒選擇,不過就是一個遊戲規則而已。但是同一個道場,以往慈容法師、心定法師及慧明法師擔任住持時可以做的事情,如果有了改變,是不是應該告訴信徒從某年某月起,常住或新任的住持有了新的政策,讓信徒自己決定要不要來參加法會,而不是否認說從前沒有這樣做過?或者說這樣做完全沒有功德,這種昨非今是的作法,我委實無法認同。何況對我而言,這還牽涉到以往我找這麼多人參加的法會到底有沒有功德的大問題?如果真如現在師父所說的,都沒有功德,那麼過去這20多年對於那些因為我的推薦而來參加普門寺法會卻白忙一場的親朋好友,我所造的惡業,要怎麼樣去補救?要怎麼樣去懺悔?這對我來說是何其嚴重的一樁事情!


過了好一陣子,師父走出來寒著臉說:「累劫冤親債主的牌位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你現在決定一下,要刪掉誰的名字。不然的話,就是我們來負擔你們多出來的費用。」


錢對我來說還真的不是問題,我哪裡不花這3000元?可是我還是選擇了讓常住來負擔這筆費用,只刪掉了一個我已經在其他的道場掛了超薦牌位的名字。如果過去18年普門寺的師父們誤導了我,讓我做了不正確的處理造了惡業,今天就是佔了寺院3000元的便宜,我也不會因此而不安心。


好在「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今天所發生的種種也不過就是夢中人做夢中的事罷了!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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