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著作權法概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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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文明要不斷演進,文化要持續發展,必須在既有的思想及知識的基礎上,尋求創新,以激發新的思維,開創新的知能,並且加以傳播普及,而新思維新知能的形成必須藉由鼓勵創作來達成。如果投入心智及資本從事創作的人,不能夠回收其創作的成本,無法獲取合理的代價,就不會有人有意願從事創作,換言之,著作人的著作權益能夠獲得合法合理的保護,就能鼓勵大眾投入創作的活動。如何保障著作人的權益?現代各國皆藉由法律規定賦予著作人特別的地位,讓創作著作的人取得特定的權利,因此,保障著作人的權益就是著作權法的第一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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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3年9月1日修正施行之著作權法(下稱現行法) 全部條文共計129條,分為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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