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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辦公室發生了一件讓我非常非常生氣的事情,不能理解現在的「人事大員」們為同仁服務的基本公務員品德和良心到哪兒去了?


 


擔任公職20多年,已經到了要退休的時刻,前幾年一直等行政院組織法通過修法,我可以退休,等啊等的,好不容易盼到今年進行組改,期盼可以適用優退辦法辦理退休。


 


今年初,智慧財產局裡就有人不斷地放出本局不適用優退辦法的消息,我一直等候人事單位統一進行意願調查作業,左等又等等不來。4月中旬人事室發了一份公文,要符合規定且有意願申請優惠退離者以書面向人事室提出優惠退離申請,並由本局統一做成准駁決定。


 


本單位承辦同仁簽明人事室告知各單位,本局不適用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無法辦理優惠退離,本局不予辦理。


 


既然無法適用優惠退離,我在430申請於82日退休,513日局長召見時,我還跟他提起本來是想要趁行政院組改申請優退的,因為本局不適用,只好按公務員退休法申請退休。


 


結果因為經濟部要智慧財產局辦意願調查,智慧局一直沒辦,經濟部再來文要求智慧財產局速辦意願調查,人事室承辦人跑來跟我說明幾點:


 


1.      智慧財產局適不適用優退辦法,還不確定,好像適用,又好像不適用,被裁撤的資料服務組可能適用,仍保留的著作權組可能不適用。


2.      就算填了意願調查表,長官核不核可,也不知道,看起來不核可的可能性很大。


3.      希望最好不要填報意願調查表。


 


我回應了幾點 :


1.      智慧財產局適不適用優退辦法,自有行政院或人事行政局去衡量,不是智慧財產局自己可以決定的,我填了意願調查表,如果符合資格,就應該取得優退的權利。如果不符合資格,也不會因為我填了表,國家就給我優退了。


2.      不管是局長或部長,哪個層級的長官核不核可,都是他們的職權,不過,填不填表則是我的權利。


 


人事室承辦人離開後,我立即要組裡的同仁拿意願調查表來,填報出去。


 


在這件事情上我看到如下的真象:


1.      在智慧局放話說本局不適用優退辦法的人,顯然是故意誤導有資格申請優退的人,讓他們沒法適時提出申請,侵損同仁權益,用心險惡,其心可誅。


2.      人事室4月中表面發文調查,暗地裡卻派人通知本組承辦人說本局不適用優退辦法,本局也不予辦理,致使本組承辦人簽存。然而,如果不適用,為何進行調查?為何經濟部人事室會再要求智慧財產局必須辦理意願調查?由此可以瞭解,智慧財產局的人事大員們違法失職膽大妄為已經到了不可思議的地步。


3.      人事室種種不法作為在前,竟然還敢派一個承辦人來要求我這個簡任副組長要跟他們配合,不填報意願調查表,以為我這個當事人會跟他們一起做共犯,來侵損我自己的權益?真不知道是他們的頭殼壞去?還是他們平常早就吃人不吐骨頭慣了,才敢這樣囂張地上門欺人?


 


公務生涯25年,臨退休之前,竟然在我身上發生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我一輩子沒跟人事室打過甚麼交道,此時,可才體會到在我們的公務員體系內,竟然有這樣的人事大員們,會這麼不遺餘力地踩踏著同仁的鮮血往上爬,真是可悲又可恥。


 


這篇文章我會盡一切的可能散發,也希望行政院研考處、人事行政局的長官們能夠瞭解注意,不要讓組改的美意,耗損在類似這種瞞上欺下的人事人員的手裡,更希望其他機關不會發生此種離譜的狀況,期待每一個公務員的權益,都能確時獲得法律的保障,而不會被熟稔人事法規的人玩弄侵損,更期待執行人事法規的人事人員,能夠本於道德良心任事,善盡維護公務員權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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